市安委办公布5起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

时间:2026-09-08 18:02 来源:十堰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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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切实发挥典型案例示范作用,进一步调动从业人员排查、报告和协助治理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企业负责人与从业人员协同共治、聚力筑安,市安委办对我市5起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1

2026年8月12日,丹江口市湖北共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电工王某在例行巡检时,发现202仓库外管廊上TCU系统电缆线间歇性打火。该系统为全厂高中低换热系统,若非正常停车,将造成正在反应的车间设备温度失控,进而引发火灾爆炸事故。正值雨天,若不及时处理,会因漏电造成人员触电事故。员工王某立即上报公司领导,协调各车间有序停车后,安排施工单位进行抢修,消除隐患。公司依据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经研究确认,给予该员工王某100元奖励。

案例2

2026年7月2日,郧阳区湖北恒进数控装备有限公司总装车间员工张某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员工黄某私自开启配电柜,违规错接线路,作业未断电挂牌,无审批手续,未按规范施工,极易造成短路起火、设备损毁和人员触电,存在重大电气安全隐患。员工张某及时上报险情,落实断电、警戒、拆除违规线路、隐患复核等措施,避免潜在事故发生。依据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奖励该员工张某400元,全厂通报表扬;同时,对黄某考核罚款200元,全厂通报批评,安排安全专项培训学习。

案例3

2026年7月15日,湖北竹溪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设备部机修工刘某在三车间对设备进行巡检时,发现车间提升机吊篮挂钩固定轴的卡销偏向一端,存在脱落风险。如不及时维修复位,提升机吊篮运行时将会有脱落风险。刘某及时将该情况报告车间主任和部门领导,公司立即组织人员对设备进行维修,有效防范提升机吊篮脱落事故风险。依据公司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经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小组研究决定,给予员工刘某100元奖励,并通报表扬。

案例4

2026年8月20日,茅箭区十堰和远气体有限公司相关员工蔡某在日常作业过程中,发现现场存在报废气瓶,存在气瓶处置不规范及安全风险。员工蔡某立即按照公司安全管理要求,对报废气瓶进行规范分类、转运及处置,及时消除了报废气瓶可能引发的安全隐患,有效防范了气瓶泄漏、受损等风险,保障了生产经营现场安全。经公司认定,员工蔡某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履职尽责、主动排查并及时处置安全隐患,依据公司安全生产奖励制度,给予员工蔡某150元奖励,并予以通报表扬。

案例5

2026年7月2日,郧西客运公司员工陈某上班期间发现办公楼一楼线路存在电线焦黑异常迹象,若不及时处理,易引发设备损坏、供电异常、电气火灾等安全问题。员工陈某第一时间按照隐患上报管理规定,将该安全隐患如实上报公司安全科。安全科接报后迅速开展现场核查,立即安排专业电工对涉事电线进行维修更换,及时消除安全风险。为鼓励员工主动排查上报安全隐患,依据相关奖励制度,对员工陈某给予200元现金奖励。

编辑:李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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